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免费发信息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 西宁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

2022/9/15 9:29:08发布51次查看
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对业主及投资者是一整套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机制;对工程咨询及施工企业又是竞争的"游戏规则"。其实不仅仅是这个原因,团队协作工具本身的优势也较为明显,市场表现良好亦属正常。
一、国际惯例的项目业主制透视
项目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对业主及投资者是一整套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机制;对工程咨询及施工企业又是竞争的"游戏规则"。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迫近,中国将成为国际建设市场热点之一,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知识对我国业主、工程咨询业与施工企业显得更加重要。今天,我们要从产业生存的高度认识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的迫切性,切实而深入地了解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机制与运作,由此分析我国项目管理的症结及我国工程咨询与施工企业功能的缺乏,进而再造我国投资与建设全新的项目管理体制及我国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一)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内涵及运作业主(c)在英文中是买主或顾客之意。其采购的标的物是工程这种特殊的契约商品。按照世界银行的《采购准则》,业主制是在市场经济下业主实现"经济"与"效率"两大目标的工程采购机制。就内容而言,它包括业主对设计与监理工程咨询顾问的选择、对施工承包商的选择及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的微观监理,其选择的基本手段是激起工程咨询顾问与施工承包商同行中的竞争。工程咨询顾问竞争与施工承包商竞争是不同的,后者是我们常听到的招标投标方式。
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的基本运作框架是世界银行的《采购准则》及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菲迪克"fidic)的工程技术与项目管理规范。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对投融资者及业主来说,是一套完整、科学而成熟的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机制。除世行为代表的国际开发机构外,越来越多的政府与经济组织倾向对之接受与强调。投资是一个从资金流到物质流再到资金流的报考过程。投资旨在获取较高的回报率,但是,这一报考过程是风险丛生的。
在项目入手的实业投资中,它主要表现为项目管理的风险。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基本奥秘在于,业主利用其有利的市场地位使承包商沦为"中间投资者",进而将风险限度地转移给承包商。投资是一个以资金形成资产,通过管理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后资产转为资金的报考增值循环。按照国际业主制,施工承包商的大临工程(甚至包括业主监理现场工程师的办公与生活设施)、施工设备、材料、管理费乃至员工的生活费与工资必须由自己先行垫付。业主对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按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证明、投标单价的90%支付进度款。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业主逐渐将工程买下来。承包商在执行项目中将垫付的资金形成上述有形资产与施工权等无形资产。他通过自己施工及管理交付合格工程得到工程进度款是将资产转化为资金。其利润--工程实际成本与标价之差也就是投资回报。有人会问?在国际项目中业主不是要在开工时提供工程动工费吗?"是的。但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在得到合同前必须提交占标价10%~15%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证金。
在有些国家,保证金可以由业主指定的银行出具的担保函代之,普遍采用的是"无条件不可撤消保函"。它使业主在发现承包商违约时有权要求银行支付,银行有义务无条件支付。有两点必须指出:其一,业主的动工预付款是在前几次工程进度款中逐渐扣完的;其二,在激烈的建设市场竞争中,考试大收集承包商利润永远不可能大于履约保证金额度。有这样保证金在手,业主可以随时迫使承包商停工、返工,甚至没收保证金,驱逐承包商,以承包商保证金自行雇用他人。
总之,在收到进度款之前所有费用是承包商投入的,他欲收回投资,绝不敢冒违约的风险。
(二)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实施前提
我们说业主有优越的市场地位是指建设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威力在于它将风险暂时转移给承包商以及一系列担保机制。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实施有两个根本前提:一是存在一支精通设计、招标、施工、管理、商务、法律与外语且具良好声誉的产业化监理咨询专家队伍;二是对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深度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极其具体而严格的规范。招标投标制与施工监理制是国际业主制中对施工承包商选择与监理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两个面与过程。就重要性而言,显然监理制更突出。
国际工程业主至少要签订三个合同:两个咨询服务合同,一个施工承包合同。前者是设计合同与监理合同。项目招标只是设计合同工作内容中的一部分。在任何情况下,监理服务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合同。监理咨询顾问必须精通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的设计、施工管理、财务及行政与法律问题。
实际上,业主制中的招标制与监理制是一个具体项目执行中的"立法"、"执法"的关系。按国际惯例,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是广义的设计,这种设计不光是施工图纸的设计,它是指整个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技术与行政两大类、四大块: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表及合同条件。其中,工程量表是一个未定价的概算表,合同条件规定业主、监理顾问及承包商的相互地位、权利与义务,基本上是业主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一套机制。
投标其实就是投标人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条件在工程量表上填写自已的单价与总价。递标时,投标人还必须附上投标书,声明"完全理解并接受业主所有合同文件,本标价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条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中标后,它们加上定价的工程量表及投标书是业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依据。所以,我们说设计对承包商是"立法",监理对其是"执法"。客观地讲,由于建设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国际惯例的合同条件倾向于维护业主的利益,它赋予业主监理咨询顾问极大的权力而承包商仅有有限的权利。
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承包商要得到合同必须在价格上有竞争力,这就导致投标人之间竞相杀价。有些为了维持运转或某种目的不惜以保本乃至"自杀性"价格争取中标。但从本质上讲,没有一个承包商甘心按"自杀性"价格为业主营造合格的工程。工过程中对承包商材料、工艺、质量、设备、工序乃至施工组织严密的监理,承包商必然会以偷工减料来扩大赢利或使亏损小化。这是为什么我国工程中会出现竹片当钢筋,泡沫、乱砖当混凝土的原因。实际上,一个项目立项依据如果可靠,设计是科学经济的,对业主来讲,其风险主要是工程的质量与工期。这样,国际惯例的监理作为主要的风险约束机制,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时至今天,我国工程业主制为何不能发挥国际惯例的业主制这般威力?看起来是我国的招标投标与监理制度的法规不健全。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把招标制与监理制割裂开来,特别是将招标与监理的重要性本末倒置。比如,我国招标试行在1982年,而监理试行则在1988年。目前,招标投标法在立法之中,而监理立法不知何年何月。我们至今尚未从根本上认识到国际惯例的工程监理是项目管理乃至投资管理的重中之重。从运作上讲,我国业主制中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公"(公开、公平、公正)方面问题,但问题更大的是现行监理制。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工程执行中的"施工监理"不仅在称谓上,更主要在涵盖与运作上大相径庭。具体地说来,我国业主制实施缺乏上述的两大前提。
首先,我国迄今对监理的工作内容、方式、程序、深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明确的规范。在从业道德上仅"参照国际规范"。这些必然导致监理操作中的随意性与对不称职监理人员处理的"弹性"。中外监理制的根本区别是,国际监理是由业主现场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工艺及质量严密地监督,其核心是"现场"与"施工过程中"。
我国监理多半是"流动"的,或者是竣工后来一帮人检查,打印象分。这几乎不可能查到问题与隐患。其次,我国还未具备国外那样的一支精通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商务与法律、有严格职业道德约束的产业化的监理队伍。
西宁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